政策规范

关于受理莞城街道2018年度(第一批)科技创新专项资金资助申请的通知

日期:2019-05-17 14:31 / 人气: / 发布:admin

关于受理莞城街道2018年度(第一批)科技创新专项资金资助申请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莞城街道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科技扶持奖励办法(试行)》(莞城府〔2016〕21号)精神,充分发挥科技政策的引导作用,我办今年将对2018年的科技创新项目进行资助,现开始受理莞城街道2018年度(第一批)科技创新(授权专利资助项目除外)专项资金申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1. 在莞城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行政事业单位; 
    2. 符合《莞城街道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科技扶持奖励办法(试行)》规定的资助项目(授权专利资助项目除外); 
    二、申请范围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所获科技创新(授权专利资助项目除外)、科技企业孵化器及孵化企业等相关项目均可申报(详见附件1)。 
    三、申请方式 
    具体申请程序和要求参见项目申请指南(详见附件2),请认真填写《莞城街道2018年科技创新专项资助申请书(企业版)》(详见附件2),并认真准备好相关申报材料,在申请时间内报莞城创新办。 
    四、申请程序 
    采用提交书面材料的方式进行,申报人自行登录到莞城街道办事处官网(http://dg.gov.cn/guancheng/)通知公告栏目,下载通知中的申请表电子版,予以填写后打印,与申报材料打印、签名、盖公章,先将全套材料扫描成电子版发至124978037@qq.com,经我办初审电子版无误确认后,纸质材料报送到莞城街道创新驱动办。 
    五、受理时间、地点 
    受理时间:2019年3月13日至4月29日(工作日内),申请人须在受理的期限内提交书面申报材料,逾期不报或不提交相关资料的,视为放弃申报处理。 
    受理地址:莞城街道办事处六楼611室莞城创新驱动办。 
    六、注意事项 
    1. 申请书不可以手写和涂改。所有书面申请材料一式二份,以A4规格按顺序装订成册并盖骑缝公章。所有申报材料请自行留底,送审申报材料不予以退还。 
    2. 申请人须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对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采取其它欺诈手段套取资金的,将追回已拨资金,并取消今后申请各级、各类科技项目的资格。 
    3. 所有申请奖励的申请人需在提交书面申报材料时携带所有附件材料原件,以供现场核查。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旭森  杜锡亨 
    联系电话:22100938、22106018  
莞城街道创新驱动办                           2019年3月13日